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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22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条件

   日期:2022-09-27     作者:智学网    浏览:630    
核心提示:依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山西2022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条件如下:1、组织管理2022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推...

依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山西2022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1、组织管理2022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推行。高级会计职称职称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法,正高级会计职称职称通常采取综合评审方法。

2、评审范围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职员。下列职员不能申报:

(一)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员工);

(二)退休职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员遭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3、申报条件

(一)基本标准条件坚持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职尽责,为推进本单位和本行业会计事业进步做出贡献;拥有好的会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系统学会会计有关政策法规和会计专业理论、办法。

(1)拥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按规定获得会计师职称后,任会计师满5年,即2017年底前女友会计师;或拥有博士学位,按规定获得会计师职称后,任会计师满2年,即2020年底前女友现职。对长期在基层乡镇、社区(农村)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营业额突出的,任会计师满10年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大专。非公经济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员,任职时间从按规定获得会计师任职资格之日算起。

(2)申报2022年度高级会计职称,须同时获得2020、2021、2022年度任一年度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申报高级会计职称须参加年度考核。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累计高于5次(获得博士学位高于2次、获得硕士学位高于4次),评审当年或上一年度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任职年限不作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破格申报职员近三年须有一次年度考核结果为出色。

(4)依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职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相关需求,会计专业技术职员应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并获得规定学分。申报评审职员任期间参加继续教育状况将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要紧条件。

(二)具体标准条件

1.工作历程(能力)条件

任会计师以来,系统学会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某范围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具备解决会计实务工作中复杂业务问题的能力。工作营业额较为突出,有效提升了会计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在实行会计准则、推行内部控制规范、推进会计信息化、加大财务管理、运用现代会计管理办法等方面发挥了要紧用途。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获得肯定的会计有关理论研究成就或主持完成会计有关研究课题、调查报告、管理办法或规范革新等。

2.营业额成就条

任会计师以来,工作营业额成就须拥有下列条件之1、

(1)在财务、会计范围某个方面有前瞻性研究成就,对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发挥了重要性用途,经同行专家鉴别具备较大影响力并获得了明显效益,得到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大中型企业的书面认同;

(2)主持一个行业或一个大中型企业会计工作期间,有过会计办法革新或先进经验概要,被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大中型企业认同并予以推广;

(3)作为主要执笔人参与拟定行业或大中型企业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操作流程或进步规划,经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大中型企业批准推行。须有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大中型企业的书面认同;

(4)在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内控规范打造、会计信息化工作中起到重要用途和具备革新性,通过起草会计方面文件、具体方法、管理建议书等提出建设性建议,被本单位采纳并推行,成效显著。须有本单位书面认同或提供证明显著成效的鉴别材料;

(5)在管理会计建设和推广中发挥要紧用途,获得显著成绩并得到省级财政部门认同;

(6)在本专业获得显著成绩,获山西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与的个人一等功;或获部、省、市财政部门授与的“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或获得“山西会计领军人才”证书。

3.学术理论条件

任会计师以来,公开发表、出版过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著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1、

(1)作为主编或主要撰写职员在合法出版社出版发行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一部,本人写作部分不少于2万字,同时须提交1篇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2)作为主编或主要撰写职员撰写一部在合法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本专业教程,本人独立写作部分不少于5万字,同时须提交1篇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3)在公开发行的会计专业学术刊物或综合大报的理论版面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须是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有国内(CN)和国际(ISSN)统一刊号公开出版发行的财经类专业期刊和综合大报的理论版面、财经类专业大报的理论学术版面上发表的会计专业学术论文,每篇2000字以上。提交的论文或著作,须附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之一的检索页,著作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同时加盖本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公章。

(三)破格条件符合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高级会计职称职称评审:

1.基本条件对不达规定学历或不满任会计师年限,营业额、贡献特别突出的职员,可破格申报评审,但不能学历和任职年限双重破格。破任职年限晋升者,最多只允许比正常晋升的规定任职时间提前2年。2.具体条件

(1)须符合高级会计职称职称评审申报条件中的除学历或资历条件外的各项需要。

(2)《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3)任会计师期间,公开发表、出版过有较高水平的会计专业学术论文、著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1、

①作为主编或主要撰写职员在合法出版社出版发行会计专业学术著作、译著一部,本人写作部分不少于5万字,同时须提交1篇公开发表的会计专业学术论文;

②作为主编或主要撰写职员撰写一部在合法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会计专业教程,本人独立写作部分不少于8万字,同时须提交1篇公开发表的会计专业学术论文;

③在公开发行的会计专业学术刊物或综合大报的理论版面发表会计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国家级论文至少1篇。国家级论文是指,在国家一级掌握(协会)、有博士学位授与权的本科院校或科研院所主办的学报或国家综合大报理论版面、专业版面上发表的会计专业学术论文,或被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网站收录的会计专业学术论文。

(4)任会计师期间,工作营业额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2条:

①在本专业获得显著成绩,获山西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与的个人一等功;或获部、省、市财政部门授与的“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或获得“山西会计领军人才”证书;

②参加财会专业竞技活动中获得国家级前十名、省级前六名、市级或全省行业系统前三名的成绩;

③在大型企业担任财会部门负责人或在中型企业担任总会计师3年以上(须附任命文件原件),工作成绩突出。

4、申报程序

(一)个人自主申报。专业技术职员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符合资历条件外其他申报条件的,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同等资历职员,直接申报。

(二)单位民主评议。用人单位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等一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职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职员的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营业额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用人单位依据评议组建议,出具鉴别建议,鉴别建议须注明申报人的学历、资历、工作能力、营业额成就、学术技术等是不是符合申报条件,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用人单位盖章。

(三)逐级审核申报。申报材料由省主管部门、各市人社局审核后报送山西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专业技术职员按属地原则进行申报。人事档案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加盟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别建议,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报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山西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没有办理人事档案加盟的,由用人单位出具鉴别建议,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逐级报送山西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5、工作需要

(一)严格履行推荐程序,各单位要根据相关需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规范,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别建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

(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要严格实行个人申报诚信制和用人单位首审负责制,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哪个审核、哪个签字、哪个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职员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以后1-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6、申报方法

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采取在线申报,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反馈。申报职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初审通过后,根据高评委的需要报送有关纸质材料。具体申报时间、申报需要及有关材料的模板,请准时关注“会计之星”网站(www.kjzx.cn)。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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